實例
民事起訴狀
(離婚糾紛)
說明:
為(wei)了方便(bian)您(nin)更好地參(can)加訴訟(song),保護您(nin)的(de)合法權(quan)利,請填寫本表。
1. 起訴時需(xu)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明您身份的材(cai)料,如身份證復印(yin)件(jian)、營業執照復印(yin)件(jian)等(deng)。
2. 本表所列內容是您提起訴訟(song)以及(ji)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實所需,請務必如實填寫。
3. 本表(biao)有些內容可(ke)能與您(nin)(nin)的(de)案件無關,您(nin)(nin)認(ren)為(wei)與案件無關的(de)項(xiang)目可(ke)以(yi)(yi)填“無”或不填;對于本 表(biao)中勾選(xuan)項(xiang)可(ke)以(yi)(yi)在對應(ying)項(xiang)打“√ ”;您(nin)(nin)認(ren)為(wei)另(ling)有重要內容需要列明的(de),可(ke)以(yi)(yi)另(ling)附(fu)頁填寫(xie)。
4. 本(ben)表 word 電子版填(tian)(tian)寫時(shi),相關欄目(mu)可(ke)復制粘(zhan)貼(tie)(tie)或擴容,但不得改變要素內容、格式設置。例 如,多原告、多被告或多委托訴訟代理人等(deng)情況,可(ke)根(gen)據實際情況復制粘(zhan)貼(tie)(tie);需(xu)填(tian)(tian)寫文字(zi)較多時(shi), 可(ke)根(gen)據實際對欄目(mu)進行(xing)擴容等(deng)。
★特別提示★
訴(su)訟參加人應遵守誠信(xin)原則如實認真填寫表格(ge)。
如果訴訟參加人(ren)(ren)違反有(you)關規定,虛假訴訟、惡意訴訟、濫用訴權,人(ren)(ren)民(min)法(fa)(fa)院將視(shi)違法(fa)(fa)情形依法(fa)(fa) 追究責任。
當事人信息
原告
姓名:王 ××
性別(bie):男□ 女R
出生日(ri)期:1982 年 ×× 月 ×× 日(ri) 民族:漢族
工作單位: ×× 公司(si) 職務:職員
聯(lian)系電話(hua): ×××××××××××
住所地(戶籍所在地): 北京(jing)市 ×× 區(qu) ×× 街(jie)道(dao) ××× 小區(qu) ××× 號(hao)
經常居住地(di): 同上
證(zheng)件類(lei)型: 身份證(zheng)
證(zheng)件號碼(ma): 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
委托訴訟代理人
有R
姓名: 簡 ××
單位: ×× 律師事務所 職務:律師
聯系電話: ×××××××××××
代理(li)權(quan)限:一般授(shou)權(quan)R 特別授(shou)權(quan)□ 無(wu)□
被告
姓名:江 ××
性別:男R 女(nv)□
出生日(ri)期:1980 年 ×× 月(yue) ×× 日(ri) 民族:漢族
工作單位(wei): ×× 公司 職(zhi)務:職(zhi)員
聯系電(dian)話(hua): ×××××××××××
住所(suo)地(戶籍所(suo)在地): 河 北 省 ×× 市 ×× 區 ××× 街(jie) 道 ×× 小 區 ××× 號
經常居住地(di): 同上
證件類型: 身份證
證件號(hao)碼: 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×
訴訟請求
請求準予王 ×× 與江(jiang) ×× 離婚(hun),判決江(jiang) × 由(you)王 ×× 撫養并依法(fa)分割財產
1. 解除婚姻關系
請求準(zhun)予王(wang) ×× 與江(jiang) ×× 離(li)婚
2. 夫妻共同財產
無財產□ 有(you)財產R
(1)房(fang)(fang)屋明(ming)細:歸(gui)屬:原告(gao)(gao)R / 被(bei)告(gao)(gao)□ / 其他□(坐(zuo)落(luo)于北(bei)京市豐臺區(qu) ×× 小區(qu) ×× 號房(fang)(fang)屋一處);
(2)汽(qi)車明細(xi):歸屬:原告□ / 被告R/ 其他□ (×× 牌(pai),牌(pai)照號碼(ma)京(jing) ×××××× 小汽(qi)車一輛);
(3)存(cun)款(kuan)明細:歸屬:原告□ / 被告□ / 其他R(雙方存(cun)款(kuan)歸各自(zi)所(suo)有);
(4)其他(按(an)照(zhao)上述樣式列明):
3. 夫妻共同債務
無債務R 有債務□
(1)債務 1: 承擔(dan)主體:原(yuan)告□ / 被告□ / 其他□( );
(2)債務 2: 承擔(dan)主體:原告□ / 被告□ / 其他□( );
……
4. 子女直接撫養
無此問題□ 有(you)此問題R
子女(nv) 1:江 × 歸屬:原告(gao)(gao)R / 被告(gao)(gao)□
子(zi)女 2: 歸屬:原告(gao)□ / 被告(gao)□
5. 子女撫養費
無此問題□ 有(you)此問題R
撫(fu)(fu)養費(fei)承擔主體:原告(gao)□ / 被告(gao)R 金額及明細:每(mei)月(yue) 2000 元撫(fu)(fu)養費(fei) 支付方式:按月(yue)向王 ×× 轉賬
6. 探望權
無此(ci)問題□ 有此(ci)問題R
探(tan)望(wang)權行使(shi)主體:原告□ / 被告R
行使方式(shi):江(jiang) ×× 每兩周探望江(jiang) × 一次,時間、地點(dian)可由雙(shuang)方協商
7. 離婚(hun)(hun)(hun)損害賠償(chang)/離婚(hun)(hun)(hun) 經濟(ji)補(bu)償(chang)/離婚(hun)(hun)(hun)經濟(ji) 幫助
無此問題□
離(li)婚(hun)損害(hai)賠償(chang)R 金額:50000 元 離(li)婚(hun)經濟(ji)補償(chang)□ 金額:
離婚(hun)經(jing)濟幫助□ 金額:
8. 是否主(zhu)張(zhang)訴訟(song)費用
是R 否□
9. 其他請求
訴前保全
是否已經訴前保全
是□ 保全(quan)法(fa)院(yuan): 保全(quan)時間:
保全(quan)案(an)號(hao): 否R
(如申請訴(su)訟(song)保(bao)(bao)全,請另(ling)行提(ti)交訴(su)訟(song)保(bao)(bao)全申請及(ji)相(xiang)關材(cai)料)
事實與理由
江 ×× 對(dui)王 ×× 實施家庭(ting)暴力存在重大過(guo)錯,雙方已(yi)經(jing)分(fen)居(ju) 1 年,感情(qing)確已(yi)破裂,婚姻(yin)關(guan)系應予 解(jie)除。
1. 婚姻關系基本情況
結(jie)婚時(shi)間:2016 年 ×× 月 ×× 日
生育子(zi)女(nv)情況:2019 年 ×× 月 ×× 日生育女(nv)兒(er)江(jiang) ×
雙方生活情況: 已(yi)經分居(ju) 1 年
離婚事由(you): 江 ×× 對王 ×× 實施家(jia)庭暴力存在(zai)重大過(guo)錯(cuo),雙方感情確已 破裂
之前有無提起(qi)過離婚訴訟:無
2. 夫(fu)妻共同(tong)財產情況
王 ×× 除與(yu)江 ×× 婚后共同購買的位于(yu)北(bei)京市(shi)豐臺區 ×× 小(xiao)區 ×× 號 房屋(wu)外,無其他房屋(wu)居住, 需要穩(wen)定的生(sheng)活環境(jing)撫養女(nv)兒。被告江 ×× 另(ling) 有住房,位于(yu)北(bei)京市(shi)朝陽區 × 小(xiao)區 ×× 號。
3. 夫妻共同(tong)債務(wu)情(qing)況
無
4. 子女直接(jie)撫養情況
女兒(er)江 × 年幼(you),自出生一(yi)直由王 ×× 照(zhao)顧(gu),江 ×× 存(cun)在實施家庭暴力行 為,不利于江 × 的健康成長。
5. 子(zi)女撫(fu)養(yang)費情況
根據江 × 入學、醫療、生(sheng)活等方(fang)面的日常支出情(qing)況,原(yuan)被告各(ge)自承擔撫養 費的一半(ban),由被告承擔 2000 元(yuan) / 月。
6. 子女(nv)探望權情況
從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考慮,江 ×× 每兩周探望江 × 一次(ci),時間、地點(dian) 可由雙方協商。
7. 賠 償(chang) / 補 償(chang) / 經 濟(ji) 幫 助(zhu)情(qing)況
江 ×× 酗(xu)酒,對王 ×× 實施家庭暴力,經常因為生活瑣事對原告拳腳相 加,有公(gong)安機關報警記錄(lu)、王 ×× 就醫記錄(lu)、向婦(fu)聯報案(an)記錄(lu)等證實,符 合離婚損害賠償的情形。
8. 其他
無
9. 請求依據
解除(chu)婚姻關系:《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民(min)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(jiu)條(tiao)
子女直接撫養以及撫養費:《中(zhong)華(hua)人(ren)民共和國民法(fa)典》第一(yi)千(qian)零八(ba)十四條、 第一(yi)千(qian)零八(ba)十五條、第一(yi)千(qian)零八(ba)十六條
夫妻共同財產處理:《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(qian)零八十七條
離婚(hun)損(sun)害賠償:《中華(hua)人民(min)共和(he)國(guo)民(min)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條
10. 證據清(qing)單(可另附 頁(ye))
附頁
對(dui)糾紛解決方式(shi)的意愿
是(shi)否了(le)解(jie)(jie)(jie)調(diao)解(jie)(jie)(jie)作為(wei)非訴 訟糾紛(fen)解(jie)(jie)(jie)決方式(shi),能 及(ji)時(shi)、高效、低成本、 不(bu)傷和氣(qi)地(di)解(jie)(jie)(jie)決糾紛(fen)
了(le)解(jie)□ 不了(le)解(jie)□
是否了解(jie)(jie)先行(xing)調解(jie)(jie)解(jie)(jie) 決(jue)糾紛的好(hao)處
1. 立案后選擇先行調(diao)解(jie)(jie)的,可(ke)以很快啟動調(diao)解(jie)(jie)程序。如不同意調(diao)解(jie)(jie),法院 將依程序開庭審(shen)理(li)案件,但可(ke)能(neng)需要經過較長(chang)一段時間的排期(qi)等待,且審(shen) 理(li)、執行周期(qi)相對較長(chang)。
了解(jie)□ 不了解(jie)□
2. 選擇先行(xing)調解,調解成功(gong)且(qie)自(zi)動履行(xing)的(de)免交(jiao)訴(su)(su)訟(song)費用(yong),申(shen)請司(si)法確認的(de) 不交(jiao)納訴(su)(su)訟(song)費用(yong),要求出具調解書的(de)減半交(jiao)納訴(su)(su)訟(song)費用(yong)。
了(le)解□ 不(bu)了(le)解□
3. 首次調(diao)(diao)解(jie)(jie)不成(cheng)功,但(dan)仍有繼續調(diao)(diao)解(jie)(jie)意愿(yuan)的,可以選擇更換調(diao)(diao)解(jie)(jie)組織和調(diao)(diao) 解(jie)(jie)員再進行(xing)調(diao)(diao)解(jie)(jie)。調(diao)(diao)解(jie)(jie)無法(fa)達成(cheng)一致意見的,法(fa)院將依程序排期開庭(ting)。
了解(jie)□ 不(bu)了解(jie)□
4. 依(yi)照法律規定,調(diao)解(jie)具有(you)保密性要求,調(diao)解(jie)過(guo)程不公開(kai),調(diao)解(jie)協議未經 當事人(ren)同意不得(de)公開(kai)。
了解(jie)□ 不了解(jie)□
5. 調解達成的協議具(ju)有法律效(xiao)力(li),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申請司法確認,具(ju)有 強制(zhi)執行效(xiao)力(li)。
了解□ 不了解□
是否考慮先行調解
是(shi)□ 否(fou)□
暫不確(que)定(ding),想要了解更多(duo)內容□
具狀人(簽字、蓋(gai)章):王 ××
日期: